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员工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讲好吉大抗击疫情故事,展现吉大师生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为做好防疫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贡献力量,促进学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宣传内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持续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三、责任分工
(一)做好学生法治宣传工作
利用公开网站、办公平台、学习平台、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开展法治相关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学院统一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工作安排,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加强体育锻炼,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要求,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在线教学,协同配合,保障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组织落实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二)做好教职员工法治宣传工作
利用公开网站、办公平台、学习平台、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开展法治相关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我院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期间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形成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局面,增强全院教职员工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的信心,维护学校学院的稳定。特别是要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法治宣传工作。
组织落实部门:行政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经济学系、国际经济系、金融系、财政系、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三)对依法防控疫情加强研究
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学科优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在防控疫情中的重要作用。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加强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等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组织落实部门:科研办公室
(四)研判舆情,杜绝造谣传谣
在全院范围内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坚决杜绝造谣传谣行为。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吉林省及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内媒体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的审核、发布。校内各媒体不能随意传播、发布疫情信息。
有疫情防控任务的干部职工,未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许可,禁止接受任何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对于有造谣、传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组织落实部门:党委办公室、行政综合办公室
四、主要宣传材料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相关的学习和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各组织落实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全面系统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要注重宣传实效,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符合实际的法治学习和宣传规划、确定普法内容、明确普法目标。要丰富宣传形式,可采取形式简单、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小视频等宣传形式。要加强组织协调,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切实形成宣传合力。要健全激励机制,把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学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附件:疫情防控主要法治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