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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二000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10      点击数量:

关于重申二000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于: 2006-03-10 00:00 点击:2388

关于重申二000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

学习年限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博士生导师、在读博士: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校研院字[2001]11号)等文件规定,从二000级开始,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一般为六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最长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按退学处理。
  到2006年6月底,二000级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将达到六年。为此,我们已将学校关于学生学习年限的规定通知到尚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二000级博士研究生及全体博士生指导教师,请各位导师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请2000级以后各年级博士研究生积极准备论文,为顺利完成学业早作准备。
                  

                    

研究生办                  
200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