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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点击数量: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热情,激发探索创新精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9]59号),决定核发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金,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成果界定

创新实践奖励成果分三个大类,一是在校期间申请的、以第一专利权人获得的发明专利;二是“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三是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校竞赛体系的项目。

二、创新实践成果时间范围

2016530日至20191231日,凡未发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的本科生参与完成的创新实践项目。

三、创新实践成果申报方式

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以学院为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1.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信息,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9]216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附件1)等文件,对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国家级奖项)(附件2),依据赛事文件与学生获奖证书电子版(或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进行审核(增补或删减),并准确填报获奖学生学号(如果是教学号请更正为学号)。

2.2016530日至20181231日期间,未发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的本科生参与完成项目,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143号)文件(附件3),依据赛事文件与学生获奖证书电子版(或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进行审核,准确填报获奖学生学号(不是教学号),如学生已经离校要求提供获奖学生本人开户行全称、银行卡卡号,按《2016530日至201812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获奖补报名单》(附件4)格式进行补报。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612日下班前,将学院审定并负责人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的《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国家级奖项)》(附件2)、《2016530日至201812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获奖补报名单》(附件4)、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等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鼎新楼A209室),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联系人:付坤   联系电话:85166413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9]216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2.2019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国家级奖项)

3.《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143号)

4.2016530日至201812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获奖补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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