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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数量: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激情,提升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习创新方法,掌握创新手段,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21年5月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实施范围及申报要求
 1.实施范围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在籍二年级本科生。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应了解创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2)申请人必须以团队(3-5人)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必须完成在研项目,方可申报。

(4)鼓励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带一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

(5)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项目组成员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时间可适当延长至毕业以后。

(6)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每个项目配指导教师1名,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双导师(一名专业技术指导教师,一名企业运营指导教师,学校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运营指导教师)。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申请人进行项目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以及《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报表》(附件4),并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

2.2021年5月20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申报材料,线上(线下)答辩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有序推荐,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报表》(附件4)、《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附件5)等材料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406),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3.2021年6月10日前,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立校级、省级与国家级项目。
 联系人:付坤  联系电话:85166413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报表
     5.2021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