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9]2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联本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议,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解放思想及推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助力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基本原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研究的问题包括: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发展前瞻性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及相关专题研究。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委托课题。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授权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
2. 招标课题。以省社科联所列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分别提出,经筛选整合后推出;同时,除极特殊需要外,本年度一般不立自选课题。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或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5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项课题。在研的省社科联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书、活页(附件2,均为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批准后方可调整。
2.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 课题评审分为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阶段。委托课题及招标课题均实行书面评审。
5. 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kun@jl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王 峰、张黎黎
联系电话:0431-84639206;0431-84639400;13756984435
附件:1.2019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课题指南
2.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书及活页
3.吉林大学2019年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