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优先;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⒈博士研究生
⑴在当前学历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一作,发表一篇及以上cssci收录或D类及以上论文(科研成果以现刊或网上索引为准);
⑵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干部、学生助管等。
⒉硕士研究生
⑴在当前学历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一作,发表一篇及以上cssci收录或D类及以上论文(科研成果以现刊或网上索引为准),并且奖学金参考科目总成绩排名在前70%;
⑵学习成绩优异,奖学金参考科目总成绩排名在前20%;
⑶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干部、学生助管和抗疫志愿者,并且奖学金参考科目总成绩排名在前70%。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奖评优
⒈档案没有转入学校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⒉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者;
⒊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学分未修满者;
⒋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⒌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
6. 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五、申报程序
报名截止日期:5月5日下午4点前,拟申请的研究生请登陆研究生系统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发送至fengshu@jlu.edu.cn。逾期不予补报。
六、评审程序
⒈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者资格及参评材料进行审核;
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者进行民主测评;
⒊学院成立评定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审;
⒋公示获奖名单。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美高梅MGM电子娱乐游戏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