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年度金融学院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须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SAIS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要求请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Z=学习成绩A(百分制)×α(学习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β=0.99,C≤1,maxZ=100。
1.学习成绩:要求成绩来源于教务处,通过公式算出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将作为学习成绩的最终数据,。
2.综合素质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根据设置的指标获取(附件2),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不得少于60分。测评时分为自评、互评、师评、组评四个部分。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互评为同学之间互相评价(互评范围由学院设置,可以设为班级、专业、年级等);师评为辅导员(或副书记)对学生的评价;组评为以班级或专业方向为单位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对本小组学生的评价,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普通同学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3.净加减分:净加减分由学生所在学院评测。各学院对学生学年内奖惩情况进行统计,并酌情给予加分、减分。加分、减分的上限均不超过1分。具体办法由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附件3)(附件4)
三、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费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具体时间安排
1.各班级于4月17日,上报本班级评奖评优结果(组评+净加减分汇总表)(附件5)(附件7)及本班校优干、院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逾期不予受理。
2.4月16日-4月19日,各班根据学生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附件2)组织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系统将于4月19日晚20:00自动关闭。
以上事宜,如有异议,请于4月11日下午4:00前联系辅导员老师。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