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字〔2014〕17号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应届毕业学生: 截至2014年5月末,绝大多数学生已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07〕235号)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学费和住宿费,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欠费。为便于应届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事宜,特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及时通知欠费的毕业生于2014年6月13日前,持银联卡或现金到财务处薪金科及所在校区财务办公室缴清欠费(6月9日起学校不再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收费)。 另外,需要办理降级手续的应届毕业本、专科学生,应在6月28日前将签批齐全的降级手续报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以便作降级调整。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5168860,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214室)。 祝各位应届毕业生顺利走向新的学习、工作岗位。 财务处 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