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坚决杜绝我校本专科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净化我校校园环境,现将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开展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强化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确保教育工作落实到每位学生,切实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学生做到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抵制高考替考、参与场外作答及其他形式作弊的违法行为。
2.根据国家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对构成替考罪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根据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凡是参与高考作弊的学生一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各学院要在近期组织召开以“打击替考作弊、净化校园环境”为主题的年级大会,并于6月7日、8日两天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基础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严格排查离校学生动向。同时,各学院在高考期间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学生不得请假,确有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辅导员老师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信息后,方予准假。对于高考期间“非正常”离校的学生,严禁学生参与高考作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部署,扎实工作,严格管理,全力以赴的做好打击高考替考作弊的行为,彻底净化我们的校园环境,确保今年我省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