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仲金 发表于: 2013-09-09 17:22 点击:881
1、请各班级学生本人下载附件“材料1”佐证材料申报表,自行整理统计,并将“材料1”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佐证材料应发生在2012年秋季学期-2013年夏季学期结束期间。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9日晚10点。逾期不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减分资格。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上报申报表中信息根据附件“奖惩加减分指标”进行认定,并以班级为单位,将加减分汇总到附件“材料2”中,于9月10日下午4点前上交美高梅MGM电子娱乐游戏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作为加分依据。
3、加分或减分区间在[-1,1]之间。
请各班委会、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测评任务。
综合测评工作监督电话:0431-85166007,联系人:田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