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发表于: 2013-06-03 10:09 点击:552
为发挥光彩事业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改善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市委统战部决定开展“光彩助力百名大学生创业”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统战系统资源优势,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到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助力大学生创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弘扬光彩精神,展示我市非公经济人士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时代风采,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繁荣长春、和谐长春、开放长春、美丽长春、幸福长春做出贡献。
二、参加单位
牵头部门:中共长春市委统战部
责任部门:长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
吉林省山东商会
吉林省福建商会
吉林省广东商会
吉林省山西商会
吉林省湖南商会
吉林省川渝商会
吉林省江苏商会
长春市温州商会
长春市南安商会
长春市福州商会
三、活动安排
“光彩助力百名大学生创业”活动从3月份启动,持续到今年年底前,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摸底调研,筹备结对阶段(3月底-7月中旬)。
对高校中有志于创业的应届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从中筛选100位有代表性的创业大学生,了解掌握他们的创业意向、扶持需求、主要困难等情况并进行汇总。组织100位光促会成员、民营企业家,按照行业、领域、企业家个人扶持意愿等标准,与创业大学生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完成登记表的填写和汇总,确定对接名单。
(二)、筹备举行“光彩助力百名大学生创业”民营企业家与创业大学生对接仪式(8月份)。
时 间:拟定于8月份,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理事会同期举行。
地 点:市委礼堂
出席领导:郑文芝 市委副书记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会长
肖万民 市委常委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会长
刘德生 市政协副主席
市委统战部长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
李维斗 市政协副主席
市工商联主席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会长
薛文革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工商联副主席、党组书记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李 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张守刚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高学文 市工商联副主席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参会人员: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员,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全体成员,民营企业家代表,100名创业大学生。
新闻媒体:市电视台、市电台、市日报、市晚报。
(三)、后续创业扶持工作(8月中旬-年底)。
光促会成员、民营企业家与创业大学生结成对子后,将在项目规划、融资、技术、信息等方面对创业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和扶持。市委统战部、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进行定期跟进走访,并组织企业家与大学生座谈、大学生到企业参观等活动,帮助创业大学生走上成功之路。
四、责任分工
1、市委统战部负责牵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市工商联负责组织协调100位民营企业家参与活动。
2、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各负责50名创业大学生的筛选和创业情况的汇总登记,负责组织创业大学生参加对接仪式。
3、10家外埠商会各负责推荐组织10家优秀民营企业。
4、市委统战部、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负责对接仪式的筹备、会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对“光彩助力百名大学生创业”活动进行认真研究,做出妥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要深入了解,准确掌握情况,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及时完成登记表的填报工作(登记表请于5月中旬前报送市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联系人:刘泓淼,联系电话:88776526、13504317206,传真:88776526,电子邮箱:27744689@qq.com)。
3、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更多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投身光彩事业。
市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秘书处
2013年3月
注:相关报名表发送至jjxycybm@126.com,报名截止至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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