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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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延期答辩住宿学生名单的通知
通讯社 发表于: 2013-05-15 22:50  点击:
通讯社 发表于: 2013-05-15 22:50  点击:3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我校2013年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安排,为确保2013级研究生住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研究生住宿部分补充规定)》中相关条例与规定,对本单位2013年申请延期答辩且仍需在校住宿的研究生,以及2009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统计汇总,并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的住宿名单进行汇总,统一安排床位,并将延期答辩博士、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情况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用。逾期未报者按照毕业生离校空床位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

1、请详细填写“2013年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将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gyglk@jlu.edu.cn,同时将本单位延期答辩住宿名单以A4纸横向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前卫南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9室)。

2、请各培养单位认真阅读,并按要求通知学生本人,避免造成遗漏。

3、对于本次集体统计申报遗漏并需要补报的延期答辩住宿学生,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此类学生填写“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6月25日前依据程序办理相应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收回其床位。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负责老师认真审报,在学院登记时做好学生签字确认工作。为保证在校生在公寓住宿的安全,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禁止个人以任何名义对学校床位转租转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者给予处罚。

联系人:王祎

联系电话:85168287

学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链接:http://oa.jlu.edu.cn/cache/20135/show195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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