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社 发表于: 2012-10-13 22:17 点击:52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者,必须是我校2012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2、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我校经济关注对象,转专业学生的励志奖学金在现就读学院评选。
3、今年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三个档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评选,不得拆分。
4、请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评选,并将初评结果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到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22日(星期一)11:30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按附件表格的格式要求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iangyuhang@jlu.edu.cn,书面材料要求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同时将初评结果录入《学生事务工作信息采集系统》http://sais.jlu.edu.cn(系统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锁山 姜宇航
电 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1:《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2:《2012年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表》
附件3:《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4:《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5:《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链接:http://oa.jlu.edu.cn/cache/201210/show189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