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0-17 13:52 点击:820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现就2011-2012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于我校现有资助渠道较多,资助力度较大,因此本次学费减免名额控制在各学院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的10%,且原则上只针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孤儿或家庭经济无来源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各班级上报的学生名单须按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排序。
三.请各班级统一将符合减免条件学生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11级新生不需提供成绩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学院《2011-2012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
四.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请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学费减免工作,将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时上报,确保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材料上报时间: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
联系电话:851660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