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仲金 发表于: 2010-12-03 09:22 点击:925
根据学校要求,2010年后老生不能办理新贷款,故现在予以办理,有意贷款的同学请尽快办理手续,联系人:田仲金,联系电话85166007。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过期不予办理。
附通知原文: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新五年协议精神,从2011年开始只有一年级新生可以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老生不再开展新贷业务。请各学院认真统计还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情况,于12月8日前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送到学生工作部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并将《中国银行2010-2011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发送zxdk@jlu.edu.cn
学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4、校园一卡通及其附带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没有中国银行卡的需自己在长春本地开通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
新贷信息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4日—12月6日,上传信息内容要与《中国银行2010-2011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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