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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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12-29 14:06  点击:

各年级:

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我院推荐“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工作相关安排布置如下:

1.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报名(文后附学校通知);

2.请相关申请人和申请班级于2019年1月3下午4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美高梅MGM电子娱乐游戏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liubaiyan@j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美高梅MGM电子娱乐游戏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和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1.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参评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为前10%,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下同)。

(2)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CSSCI、SCI、EI、ISTP等检索收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身份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2.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特殊专长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行动,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争得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4日)

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择优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名。

(二)资格审查(2019年1月15日至18日)

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三)初审评议(2019年3月10日前)

学校成立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名学生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参评学生获得“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入围奖”。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提前准备初评答辩,时间3分钟(配合PPT)。初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终审评议(2019年3月17日前)

学校成立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和“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名单公示(2019年3月中旬)。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同一学生于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获得推荐参评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和自强自立大学生。

(二)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2),单独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并提交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三)所有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四)各学院须于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科(鼎新楼C区244),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uxsfzzd@163.com,邮件名称为“十佳大学生+学院+姓名”。

五、表彰奖励

(一)“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是在校本科学生的最高荣誉,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学校组织出版十佳大学生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二)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组织表彰大会,并为“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10000元,为“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5000元,为“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入围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三)在国家、省、市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十佳大学生给予优先推荐。

联 系 人:肖文旭、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7日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班风建设,积极营造人人争优秀、班班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和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二、评选条件

1.组织结构合理,制度规范健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班级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4.班级学风严谨,学术氛围浓厚,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课堂出勤率高,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班级人际关系和谐。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4日)

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择优推荐十佳班级候选班级1个。

2.资格审查(2019年1月15日至18日)

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班级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3.初审评议(2019年3月10日前)

学校成立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班级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个班级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参评班级获得“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入围奖”。请各学院组织候选班级提前准备初评答辩,时间3分钟(配合PPT)。初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终审评议(2019年3月17日前)

学校成立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个候选班级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班级提名奖”。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名单公示(2019年3月中旬)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2.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吉林大学十佳班级推荐表》(附件2),单独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并提交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3.所有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各学院须于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科(鼎新楼C区244),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uxsfzzd@163.com,邮件名称为“十佳班级+学院+班号”。

五、表彰奖励

1.“吉林大学十佳班级”称号是全校本科学生班级的最高荣誉,学校组织出版十佳班级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2.学校为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组织表彰大会,并为“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获得班级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3.在国家、省、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十佳班级给予优先推荐。  

联 系 人:肖文旭、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7日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不畏艰难、自尊自信的精神品格,宣传表彰自强自立大学生优秀典型,集中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和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强自立、直面逆境、不畏艰辛、乐观向上,且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一般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5.刻苦学习,曾经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学业奖励,或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得荣誉。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4日)

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择优推荐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1名。

2.资格审查(2019年1月15日至18日)

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3.初审评议(2019年3月10日前)

学校成立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名学生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学生评选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提前准备初评答辩,时间3分钟(配合PPT)。初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终审评议(2019年3月17日前)

学校成立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名单公示(2019年3月中旬)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程序认真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同一学生于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获得推荐参评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

2.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附件2),单独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并提交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3.所有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各学院须于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科(鼎新楼C区244),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uxsfzzd@163.com,邮件名称为“自强自立大学生+学院+姓名”。

五、表彰奖励

1.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组织表彰大会,并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10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5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2.学校组织出版自强自立大学生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3.在国家、省、市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自强自立大学生给予优先推荐。

联 系 人:肖文旭、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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